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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即可取得项目开工前所需批文。记者昨日从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打造“三力三区”,罗湖区锚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全市首个产业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开工零等待”实施办法,通过全过程主动服务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推动辖区内重大项目实现“开工零等待”。
据介绍,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前期调研工作中发现,由于老城区先天规划不足和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因素,罗湖区近半数政府投资项目因涉及拆迁、征收、规划调整等问题无法及时办理用地手续,成为目前重大项目取得开工前所需“三证”的最大难点、堵点,严重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和企业负担。
想要实现“开工零等待”,技术工作及核查工作前置是关键,即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先行开展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等技术工作,并提前介入核查。目前,全市及部分城区虽有不同程度的探索提出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举措,但开工前的审批时长仍受制于审批环节多、申报材料多且各阶段互为前置等影响。与已实施“拿地即开工”的其他省市相比,深圳目前尚未建立施工许可前全流程的“提前核查”制度,未将相关改革思路和项目试点经验真正形成具有可操作、可复制的制度文件。
对此,罗湖区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点,全面梳理深圳现行审批制度文件,收集整理国内相关改革经验资料,系统性制定推出了路径清晰、操作详细、措施全面的“开工零等待”实施办法。记者了解到,本次出台的实施办法不仅明确了“开工零等待”的定义,以制度首创、推行净地供应、建立用地指引清单、承诺制度等9大亮点,涵盖了文件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操作流程、配套措施等多项内容。
以“提前核查”制度的建立为例。为解决各审批环节互为前置问题,有效提升审批效率,罗湖区对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核发施工许可证前,全流程实施技术文件的“提前核查”,并出具“提前核查”意见,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即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开工前所需批复文件。
同时,该办法通过推行“一项计划、两张清单、两个制度”,实施“净地行动计划”可保障场地开工条件,建立“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核查指引清单”与“容缺材料清单”为技术文件编制和提前核查提供依据,推行“自愿承诺制度”与“提前核查制度”将技术工作前置,确保各部门“真配合”,全面保障辖区重点项目实现“真开工”零等待。
哪些重大项目可以申请“开工零等待”模式?据介绍,本次出台的实施办法主要适用于罗湖区行政区域内重点产业遴选房屋建筑工程,以及政府投资房建类和市政交通类新改扩建工程,不包括涉及油气库、油气长输管线、民爆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项目及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重大工程和保密工程。
对于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意向用地单位依据用地范围和技术控制指标提前开展项目方案设计等技术文件编制,各有关部门并联协同,实施“净地行动”,对各审批事项开展“提前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在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核发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开工所需批复文件。(深圳商报记者 张洁 通讯员 向延见 舒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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