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国家发改委等部门8月1日对外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下称《若干举措》)。
作为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的配套政策措施,《若干举措》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重要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
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8月1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从民营经济的需求出发,围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在《若干举措》研究起草过程中,突出政策执行的刚性,构建形成可验证的落实闭环,努力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把广大民营企业家的热切期盼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策效果,让民营企业有真真切切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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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成强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链条长、工作环节多。推动尽快出台《意见》分工方案,将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到部门单位。对《意见》提出的一系列需要出台的配套政策举措,将抓紧推动相关方面尽快出台形成“1+N”的政策体系。
细化落实分工
此前发布的《意见》涉及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八个方面,共31条举措。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三分靠部署,七分靠落实。《意见》出台后,关键就是通过督办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切实贯彻《意见》的精神实质,有效减少针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多地发挥决定性作用。
《若干举措》在提出具体举措的同时,也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落实分工,压实责任,明确了“谁来干”,让民营企业明白遇到问题时“该找谁”。
比如,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拖欠账款问题,文件明确由工信部牵头推动解决,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参加这项工作。其中特别提出,由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让民营企业清清楚楚地知道被拖欠账款可以向什么部门反映。
《意见》作为中央文件,主要指出了政策方向,《若干举措》则进一步明确政策的细节,指导举措的具体操作落地。
《意见》提出了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这一要求,《若干举措》进一步列明了支持民营经济牵头承担科技攻关任务的具体领域,即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六个领域,政策范围更加明确,操作性大大增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高太山表示,当前民营企业面临高层次人才获取难、平等获取科技创新资源难、创新投入资金不足等。以更大力度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要在人才培养、就业引导、高层次人才待遇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科技创新资源,完善风险投资风险分担机制和退出机制,让资金敢于流向民营企业。
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近年来,在放宽民营企业准入方面,国家出台了不少政策,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准入限制的情况,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解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平等问题,在制度上行动上把市场准入各项要求落实好。
王善成表示,将抓紧启动第五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持续推动清单事项缩减。全面开展效能评估,在重点领域加快形成体系性准入安排。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方面,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排查、归集、通报、约谈、整改力度,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准入难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若干举措》提到,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通过举办重大项目推介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开辟专栏等方式,向民营企业集中发布项目信息,积极引导项目落地实施。
民间投资一直是投资的主力军,也是推动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自2012年有民间投资统计口径起直至2021年,中国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比重始终保持在55%以上。但2022年民间投资同比仅增长0.9%,占比从2021年的56.5%下跌至54.2%。2023年上半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0.2%,出现罕见的负增长。
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王军表示,民间投资近期表现不尽如人意,宏观政策要发挥出效果,必须作用于微观市场主体,必须作用于市场主体信心的提振,否则政策容易陷入空转。当前应持续推动改革开放,用市场办法、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从理论认识、政策法规和激励机制上解决微观主体积极性不高、信心不振的问题。
为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近日,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部署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各地方、各相关部门从今年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按照原则上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项目抽查,核查这些项目在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发布会上表示,针对市场反映突出的围标串标、挂靠资质的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进行打击,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报曝光。针对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不规范、监管机制不畅通的,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牵头,会同行政监督部门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整改任务,抓紧补齐短板弱项。
明确税收优惠政策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财力的中坚力量。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介绍,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及时推动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企业所得税等2022年底到期政策继续实施,并采取精准推送政策、加强宣传辅导等切实有力举措,推动落实落细惠及民营经济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政策惠及的主体。
为推动《意见》贯彻落实,此次印发的《若干举措》明确一些税收政策举措,如增加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允许企业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申报加计扣除;持续确保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6个工作日内,将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民营企业更好防范跨境投资税收风险。
戴诗友称,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用更大力度、更惠政策、更优服务,精准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是政策上再加力,持续“减负担”。二是服务上再提升,持续“增实效”。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包括进一步强化税费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等五方面。三是帮扶上再深化,持续“解难题”。持续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将民营经济“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国家的重要部署,也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稳增长、稳就业的重要支撑。接下来,一方面政策要延续;另一方面,要统筹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货币金融政策等,综合施策、协同推进,进一步为民营经济的投资降低门槛,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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