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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国内首份《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将从7月1日起实施。行为规范对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商家、主播、平台、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营销互动的用户等主体提供行为指南。
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直播带货是一种广告主能直观看到转化率的全新营销方式,近两年各方势力蜂拥进入。由于主体良莠不齐以及缺乏规范,一些问题也非常明显。例如,在内容把控方面,直播带货制造噱头,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情况屡屡发生,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
张国华表示,网络直播营销是一种新生事物,行为规范通过指引主播、平台、商家、机构等主体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行为规范的内容,是根据《广告法》《反垄断法》等现有法律中的法条,对应梳理而出的。
张国华认为,直播带货的风潮会继续存在,但这种“风口”不可能永远这么大,“一窝蜂”的趋势不会持续很久。下一步,网络直播营销会越来越规范,发展会越来越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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