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3-028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为:以公司总股本
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9,160,30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
咨询联系人:刘建、呼国功
咨询电话: 0535-8881898;0535-8842175
传真电话:0535-888189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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