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户数、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社保费征缴额均呈增长态势。截至3月末,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户数达到28.02万户,同比增加1.09万户;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13.51万人、278.11万人、324.35万人,同比增加24.81万人、5.59万人、8.53万人;企业单位人均缴费基数较上年度增长4.8%;一季度全市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征缴额达148.19亿元,同比增加24.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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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312.36万人
市人社部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住建等部门密切合作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与社保开户“一链办”、劳动合同备案就业登记与社保参保“三口合一”等跨部门集成办扩面措施,使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就业数据与社保数据在源头上匹配一致,简化了企业单位办理登记、就业、参保的手续,切实保障了广大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截至3月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312.36万人,较上年末增加2.03万人。
一季度为企业减轻社保费负担2.3亿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青岛市精准落实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通过“免申即享”服务,确保全市参保企业及时足额享受政策红利,一季度共为企业减轻社保费负担2.3亿元。贯彻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分期补缴政策,推行“不见面”服务,在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中“社会保险费缓缴专区”开通“缓缴分期申请”功能,企业单位“零跑腿”即可办理分期补缴手续。同时,加大“政策找企”力度,在企业登录市人社局官网网办大厅时自动发出提醒,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补缴政策,目前已为1890户企业延长缓缴费款分期补缴时限。组织开展全市参保重点企业调研及“送政策”活动,根据企业历史缴费和参保人数变动情况,确定重点企业1万余户,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了解参保缴费压力及具体困难,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社保惠企政策,稳住重点企业职工参保“基本盘”。
9万余名缴费困难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
持续巩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人员、低保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缴费困难人员基本养老全覆盖成果,组织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及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深入社区、村(居)开展“政策找人”专项行动,逐人落实参保缴费情况,为符合参保条件的缴费困难人员按规定标准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季度,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9万余名缴费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政府投入代缴资金1200余万元。
6763名新开工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推动建筑业和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创新实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更好地保障农民工、新业态人员工伤保险权益。推动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与行政审批、住建、邮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优化经办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相关行业企业对职工社保权益的重视,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季度,全市136个新开工建设项目的6763名从业人员,482个快递网点及快递企业的9800余人,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企业单位人均缴费基数较上年度增长4.8%
通过网上办、不见面等便利化服务方式,组织全市参保企业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2023年度企业职工申报人数达到279万人,申报率达99%,较上年度提升一个百分点;企业单位人均缴费基数较上年度增长4.8%,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质量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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