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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2 月 1 日,剑河县南哨镇南哨村群众发现位于 " 白岩屋脚 " 山场的古楠木树蔸处遭到 " 切块 ",受伤严重。被毁害的古楠木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胸径为 1.9 米,胸围 6 米,树龄 2600 年,在当地被称为 " 古楠木王 "。
2021 年 9 月至 2021 年 12 月期间,被告陆某州、张某富等人为获取经济利益,相互邀约盗割楠木板料出售,流窜于贵州省剑河县南哨镇、台江县南宫镇等地,以切割楠木树块的方式盗取楠木,出售给罗某正、杨某永等被告人,再以邮寄的方式跨省转运出售至福建、广西等地。形成了盗、运、销、购的犯罪链条。被告人利用夜晚作案,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30 余株,非法交易楠木板 200 余块,蓄积达 2.2893 立方米,累计获利 414700 元。犯罪行为导致 7 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死亡,有 2600 年树龄 " 古楠木王 " 也惨遭被告人毒手,蔸部木材被盗割,树体遭到严重毁坏,奄奄一息。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州 11 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毁坏、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其犯罪行为以及其在犯罪中作用等,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 4 年至 10 个月不同的刑罚,并处罚金,追缴犯罪所得。同时,由于 11 名被告人以及 4 名附带民事被告的行为导致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受伤、死亡,造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损失 , 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 依法判决对毁害的生态进行替代性修复。判决要求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被告根据鉴定意见和有关部门修复方案,对于受到伤害的 " 古楠木王 " 进行恢复救治。
来源 | 微信公号 " 贵州高院 "
责编 | 李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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