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重构业态 多家券商开年被罚传递了什么信号?_今日热文

2023-02-21 12:05:51 来源:GPLP犀牛财经

作者:涟漪


【资料图】

来源:IPO参考(ID:IPOCIA)

“你看,你看,月亮的脸偷偷地在改变。圆圆的,圆圆的……”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下称“全面注册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经过长达4年试点,A股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

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的券商板块迎来重大利好。

然而,虽然政策利好来了,但是对于券商来讲,却是不断传出受到处罚的消息。据媒体统计,2023年1月,证券行业共收到22张罚单,投行业务、经纪业务、资管业务分别收到15张、6张、1张,而2月券商罚单仍旧不断。

一边是利好,一边则是处罚不断,这到底传递了什么信号呢?

多家头部券商踩到“反洗钱红线”被罚

利好背后,“月亮”背面的坑坑洼洼难以隐藏。

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显示,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这两家头部券商皆被开出了超1000万元天价罚单。

具体来看,中信证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原因,被罚款1376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中信证券财富管理委员会运营管理部执行总经理严高剑、时任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执行总经理李军、时任中信证券合规部总监陈朝云、时任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运营管理部执行总经理徐强,皆因负有相关责任分别被罚10.5万元、4.5万元、3.5万元、2.5万元。

中信建投证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原因,被罚1388万元。

时任中信建投证券法律合规部行政负责人丁建强、时任经纪业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昕帆、资产管理部合规风控部总监曹露丹、信息技术部业务综合管理团队负责人李宁,因负有相关责任分别被罚7万元、7万元、6万元、3.5万元。

除了这两家券商,头部券商国泰君安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也被监管部分处罚。

2023年1月12日,国泰君安证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罚款95万元,而时任国泰君安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王吉学对国泰君安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也被处罚4.25万元。

同日,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表示,黄霞因在申万宏源证券南昌县澄湖北大道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而该营业部也因此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了解,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主要包括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义务,上述券商此次皆踩上了“反洗钱红线”。

与注册制密切相关  券商保代业务违规频发

在注册制下,保荐人的保荐工作至关重要,相当于做了一般筛选及审核。

然而,近期,各大券商的保代业务却是不断违规。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1月,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已因保代业务被上交所、深交所处罚。

1月11日,上交所开出的第1号、第2号监管函显示,中信证券2名保代肖少春、路明在华大智造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包括未充分关注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合作事项,也未按要求进行核查报告;未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合作事项取得进一步进展后才披露相关情况,因而被书面警告。

深交所监管函显示,中信建投2名保代隋玉瑶、潘可因在生泰尔IPO项目中未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发行人销售模式变动真实性、第三方回款等事项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作出的核查结论与发行人实际情况不符,被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此外,2023年1月,因申万宏源证券保荐代表人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北交所对申万宏源证券保荐代表人采取约见谈话措施。

因保代业务被处罚的还有国融证券。

1月10日,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公告显示,因国融证券在宏马物流推荐挂牌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对国融证券及项目负责人张志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在相关规则的征求意见稿中,均删除了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与业务受理、中止审核挂钩的规定。

对于这些券商的保代业务频繁违规,中国证监会表示,“调整完善证券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与业务受理审核挂钩的规定,是适应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生态环境变化新形势,落实压实资本市场证券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精准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的重要举措”。

有券商被暂停业务

除了违规被处罚之外,还有2家券商甚至被暂停相关业务。

2023年1月,上交所表示,联储证券作为21明升01、21明升02、21蓝创01、21蓝创02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因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与此同时,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联储证券采取暂不受理公司债券相关申请材料2个月的监管措施。即自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3月6日,上交所暂停受理联储证券出具的公司债券相关申请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以上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已于2022年11月对联储证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措施,主要是由于该公司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

1月17日,太平洋证券发布公告表示,收到中国证监会云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于2017年3月设立并管理的“太平洋证券宁静12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期限匹配、估值方法上均不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按照要求不得新增规模,但太平洋证券仍违规新增该产品规模。

公告显示,云南证监局最终决定,对太平洋证券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的行政监管措施。

全面注册制下,对券商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然而,券商将如何借机发展呢?

IPO参考将持续关注。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标签: 中信证券 中国证监会 太平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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