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十余年的丈夫有了婚外情,背着妻子给情人转钱,而且数额较大,这种情况妻子能否将钱款追回?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相关的返还原物纠纷案。
2021年的一个晚上,施某在翻看丈夫马某的手机时,意外发现丈夫在微信上频繁的和一王姓女子联系,不仅语言暧昧,还发生了多次转账。
(资料图)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王敬娜
在2018年到2021年期间,马某先后陆续转给王某大量款项,大概金额能有50多万,另外还有20多万是消费的记录。
枕边人精神和经济的双重背叛,让妻子施某一时间无法接受,气愤之下,妻子将丈夫与女子王某共同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二人间的赠予行为无效,同时要求该女子返还此前丈夫所赠予的款项。
原告施某 代理人
王某与马某的聊天记录中,有“你爱不爱我、爱爱、亲爱的、想你了、想你想得不行了”等等谈情说爱的对话。
原告施某 代理人
2019年3月15日,王某向马某发送了一张本人的赤裸照片,一直被马某收藏在微信中。
原告施某 代理人
马某购置宝马车时,车辆保险名字留的王某名字,并自称王某是他媳妇,足见二人存在婚外情关系。
而面对妻子施某的指控,被告王某却辩称,自己与施某的丈夫马某是正常的同事兼朋友关系,平时存在业务往来,不能仅凭转账记录就推断其与马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被告王某 代理人
马某是其与原告家庭共同财产的创造者,其对家庭共同财产中小金额款项有支配权。
被告 马某
我不认可我和王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我俩有业务关系,所以说有一些金钱的往来,是很正常的。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王敬娜
通过二被告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 ,还有支付宝的聊天记录内容中,可以看出二被告之间有表达爱意的话语,同时,还有一些暧昧的语言;另外,从二被告的转款明细当中,可以看出有520、521、1314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转款记录。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将大量钱款赠与王某,既非日常生活需要,又未经财产共有人施某的同意或者追认,该行为已严重损害了施某的合法权益。因此,该赠予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受赠人王某应予以返还。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王敬娜
在二被告有家庭有配偶的前提下 ,用具有特殊意义的数字向婚外异性表达爱意,是有悖公序良俗原则的。因此,我们认定他们的赠予行为是无效的,王某应将这笔款项予以返还,最后认定的数额是40多万元;另外,免税店消费的20多万的记录,因为无法体现是否是给王某消费的记录,所以这笔款项我们没有予以认定。
来源丨吉视守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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