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看热讯:“红牛”之争未完待续

2023-01-13 20:47:48 来源:想创就创

2022年结束前两天,红牛之争又迎来了新的判决。

12月29日深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红牛维他命”)发布声明称,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91 民初725 号),并认为:依据判决书认定的有效条款,合资公司依法享有“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法定权利,泰国天丝及任何第三方“未经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它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


(资料图)

自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红牛”系列商标权属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来,泰国天丝在全国多地发起针对华彬相关公司及渠道商的侵权诉讼,导致其红牛饮料产品不得不下架。

此次深圳前海法院的判决能否成为华彬逆转翻盘的重要拐点?对此,广东德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马平川律师30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725号民事判决的效力有待中院判决的检验,现在还不便作出评价。”

据悉,目前泰国天丝已启动上诉程序,并强调该判决“系该基层法院所作出的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逆转?

事实上,自2016年华彬、天丝爆出纠纷以来,双方争议的最新焦点已经落到华彬拿出的50年合作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上。

在此之前,由于无法给法院提供50年合作协议原件,华彬一直处于诉讼下风。2022年2月23日,红牛维他命突然宣布向相关司法部门递交了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原件,被外界视为是华彬逆转的机会。

那这次前海法院究竟有没有对该“协议书”进行认定呢?

网络流传的50年“协议书”

截至本报发稿为止,记者无法从任何公开渠道或是华彬、天丝方获取到上述一审判决书的全文。但在该份名为《中国红牛关于50年《协议书》法院判决有效的声明》中,红牛维他命称一审法院支持了该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附上了《判决书》节选——判项全文。

相关截图显示,前海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判决:“1995年11月10日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协议书》第一条有效。”

同时,法院判决用括号备注,该条款为“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只有丙方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甲方、乙方在没有得到丙方和丁方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系列产品。丙方和丁方在未得到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它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

《判决书》部分截图

也就是说,这次红牛维他命提出的唯一法律请求就是认定1995年《协议书》的第一条有效,而前提是其所提供的1995年《协议书》是真的。

泰国天丝方面认为,该判决仅与所谓“协议书”第一条条款的效力相关,并无任何对“50年”条款有效的认定,更不意味着“协议书”整体可以实施。同时,该公司指出,1998年8月31日,天丝集团与泰国华彬等投资方签订了《98年合资合同》,其中第三十九条约定,合资公司的期限为二十年;第五十五条约定,该合同经签订后,合资各方的一切协议、备忘录、函电等如与该合同不符,均以该合同为准。

“《98年合资合同》系各方最终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法律效力高于在先形成的任何其他文件。”泰国天丝认为,所谓“协议书”并非各方正式签订的有效协议文件,且已先后被1995年11月10日签订的《95年合资合同》及《98年合资合同》所取代。

马平川指出,《协议书》第一条有效,并不影响泰国天丝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权的事实,至多只是涉及到天丝公司是否给与中国红牛在中国境内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的独占许可而已,“所以二者并不冲突”。

但也有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认为,前海法院应当对红牛维他命的诉讼请求进行释明,要求其明确诉讼请求,“比如说是不是要确认天丝公司给红牛维他命的独占许可继续有效,因为从前面的案情来看,天丝公司撤回了对红牛维他命的独占许可,所以725号民事判决的法律效果有可能与天丝公司的权利相冲突。”

两败俱伤

目前,无论是华彬还是天丝方都只披露了部分判决信息,并进行对自己一方有利的解读。红牛维他命认为,相关判决不仅认定了该公司自1995年始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经营红牛饮料50年的合法性,而且也确认了泰国天丝及任何第三方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行为的非法性。

“根据该判决,自2019年起泰国天丝陆续上市的红牛安奈吉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进口、国产)、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以及红牛维生素能量饮料等,皆为非法生产或售卖的侵权产品。”尽管目前只是一审判决,但红牛维他命称,公司正告泰国天丝及其代理商、经销商,要求即日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022年5月7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华彬旗下三家公司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并赔偿泰国天丝集团经济损失2.2亿元。记者查询启信宝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0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有171项司法涉诉,案由包括侵害商标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纠纷等。对此,马平川表示,(2020)最高法民终394号民事判决是生效判决,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这也是导致华彬在诉讼中较为被动的主要原因。

启信宝截图

在红牛这场长达6年的纷争中,国内功能性饮料早已格局生变,曾经的红牛“一家独大”,发展至如今的“多强跑出”。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预计,中国的功能饮料市场规模将从2021年的1238亿元增长到2026年的1820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8%。

除了红牛,诸如东鹏特饮、体质能量、乐虎等后起之秀发展势头十分迅猛。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和2021年,东鹏特饮的销售量连续两年在能量饮料行业排名第一,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22.1%、27.8%;2019年-2021年,该品牌销售额在中国能量饮料市场份额分别为12.7%、17.3%和21.8%,位列第二。

要知道,在最高峰时的2015年,红牛在国内的销售额超过230亿元。近两年,受泰国天丝发起的侵权诉讼影响,一些大型的渠道商都不敢卖华彬红牛,华彬开始发力旗下的其他产品线(果倍爽、唯他可可、战马、VOSS水等),但相关产品仍在努力爬坡阶段。据华彬最新公布的经营业绩,2022年全品销售额为215.38亿元,不过该公司没有单独披露红牛的销量情况。

反观泰国天丝,要迅速占领市场也不容易,没有了华彬强大的生产和销售网络支撑,天丝红牛要重新构建供应链、找团队、做市场,一切从零开始。记者留意到,近两个月以来,泰国天丝的红牛产品就接连被福建省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质量不及格,部分产品为代工生产。

虽然2022年3月泰国天丝投资20亿在四川建造红牛饮料生产基地,但在工厂建成之前,代工仍然是该集团在华经营的主要模式。据天丝集团首席执行官许馨雄此前透露,四川工厂将分三期建立5条红牛饮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预计总产能达14.4亿罐/年,将主要辐射中国西部地区市场。

与此同时,为了迅速打开市场,天丝红牛选择以较低的进货价来吸引经销商。据媒体报道,华彬红牛进货价为116元/件(24罐),而天丝红牛的进货价为108元/件,包括生鲜电商、新兴连锁便利店这类新渠道,基本上只进泰国天丝红牛的货。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引用第三方调研数据指出,功能性饮料(含能量饮料、运动饮料等)在2022年1-11月的零售总额同比下滑了1.8%,“由于天丝红牛渠道价格一直低于中国红牛,天丝红牛电商平台渠道价格更难以监督管理,在此打压下,整个行业零售均价也不断下滑,2022年1-11月,能量品类零售均价同比下降2.7%,这实际上不利于行业良性竞争和发展。”朱丹蓬说。

眼下,红牛之争即将迈入第七个年头。但朱丹蓬仍然期待,红牛纠纷可以尽快迎来解决,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当下红牛混乱的局面,也有利于鼓励良性竞争,让功能饮料行业秩序将得以重建。

标签: 能量饮料 独占许可 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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